週二, 26 十月 2010 17:05 |
第一條 |
本會名稱為俄羅斯國際工程院台灣分會(以下簡稱本會) (英文名稱為Taiwan Chapter of 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Engineering)。 |
第二條 |
本會為經俄羅斯國際工程院授權,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。 宗旨如下:聯絡工程師及工程學者、研究開發工程科學之理論與應用,加強台灣與俄羅斯間之學術交流,促進工程科技之發展。 |
第三條 |
本會以全國行政區域為組織區域。 |
第四條 |
本會會址設於台北市,並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設分支機構。前項分支機構組織簡則由理事會擬訂,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行之。 會址及分支機構之地址於設置及變更時應函報主管機關核備。 |
第五條 |
本會之任務如下: 一、辦理台灣及俄羅斯間之工程相關學術及技術交流活動。 二、促進台灣與俄羅斯間之產業技術合作、發展與整合。 三、促進工程技術之研究與發展。 四、培育工程技術相關之人才並出版書刊。 五、促進工程人員及工程學者與國際接軌之能力。 六、促進工程人員及工程學者之權益。 七、辦理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之活動與服務。 |
第六條 |
本會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。本會之目的事業應受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、監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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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會會址: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188號7樓706室;電話:+886-2-81619999 分機7266;
傳真:+886-2-81619998;E-mail:tciae.org@gmail.com;聯絡人:闕旭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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