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程土木相關活動費用補助辦法 |
週四, 12 五月 2011 11:42 |
為支持工程土木相關活動發展,針對下列活動項目編列預算給予部份補助:
本會為支持工程土木相關活動發展,特訂定此原則:
(1) 已獲其他單位補助,但經費仍不足者。 (2) 跨領域創新研發提案。
計畫主持人得依計畫實際需要,申請補助業務費:含研究人力費(在校碩、博士生)、與本計畫相關之耗材費(不包含研究設備)。
凡接受本會經費補助者,應將相關活動資料或研究成果及進度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供本會,本會有權使用並可公開於官方網站及會刊上。 |